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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维权】农民工维权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何关系?

    发布日期:2020-04-08 14:58  浏览次数:

    答:农民工在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中,居于极为重要的位置。同其他各个阶层的力量相比较,由于农民工置身于农村、农民、农业这个难点和重点之中,他们已将自身锻造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击力量和重要生力军。
    第一,农民工是艰苦创业的生力军。亿万农民工以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优秀品质,挑起了城市里“苦、脏、险、重”的重担。在经济建设的战场上,在都市生活的诸多领域,从国家重点工程的每一根钢筋、每一袋水泥,到高楼大厦的一砖一瓦、阶一层;从一批批发烫的产品部件,到一担担新鲜诱人的蔬菜;从星级宾馆的厨师,到照顾老人、儿童的家庭服务员,他们都不挑不拣,乐此不疲地默默劳作着。正是有了这些艰苦创业的农民工,众多从事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精英们,才得以在宽敞舒适的环境里尽情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莘莘学子面前无忧无虑地释疑解惑。可以说,农民工的艰苦创业为新经济发展运行创造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生存条件,是对传统和现代经济的有益补充和映衬。离开了农民工,离开了他们所具有的艰苦创业精神,不要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恐怕就连如今城市人的正常生活需求也难以满足。“樱桃好吃树难栽”,小康社会等不来。农民工自身所保持的艰苦创业的优秀品质,符合党的十六大“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的要求,农民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二,农民工是适应市场竞争的生力军。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基本形式是竞争,竞争的手段主要包括价格、质量和服务等等。正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党和国家才做出了“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地区间的有序流动”的规定。完全可以这样认为,农民工的优势和力量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充分展现出来。概括地看,农民工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第一,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大批廉价劳动力供给充分,促进了我国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发展,创造出了极大的生产力。加入WTO以后,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最大优势还是劳动资源丰富和价格低廉,因而农民工对我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产品生产,争取扩大出口的外向型“走出去”发展战略,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口创汇实力是一支劲旅。第二,在民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成为主体力量。2002年,仅全国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有企业就有1亿农民工在其中就业。农民工的成长和成熟,为我国的民营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没有农民工就难以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壮大。多元化的经济组织发展势头越喜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就越快。可见,农民工在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形成中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决定性力量。
    第三,农民工是创业示范带动的生力军。无数生动的事实和鲜活的数字告诉我们,农民工的流动不仅增加了个人的家庭收人,更重要的是,他们经过打工生涯的锤炼,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学到了本领。出现了一种始料不及的新变化:他们或在务工地成为颇具影响的“领军人物”,将家乡的更多农民吸引、组织到劳务大军中,带领其脱贫致富;他们或利用打工形成的资本积累,回乡创办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成为如今的“创业之星”。他们促进了家乡先富带后富的转变,产生了强大吸引力、凝聚力,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带头人和排头兵。
    农民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生力军,其作用是巨大的,其影响是深远的,待到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之时,当为他们记上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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