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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维权】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何时付清农民工工资?

    发布日期:2020-04-08 16:35  浏览次数:

    答: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时规定》中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后,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不存在了。为了保护劳动者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应等到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而且必须一次付清,不能拖欠或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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