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2年中共中央2号文件指出:“对进城农民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江泽民2002年在全国再就业会议上指出:对农民进城务工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朱鎔基在2003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我们坚持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支持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清理和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和乱收费现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引导和管理。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协调和指导,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更是有针对性地明确提出:“抓紧研究农民工组建工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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