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所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应当注意的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得将《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防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规避其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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