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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维权】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20-04-08 18:05  浏览次数:

    答: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以上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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