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自行和解权。民事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中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温和地解决纠纷的权利。
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案例或现象:
朱老太的儿子宋某夫妇先后于数年前去世,宋某生前曾先后建有3间平房。本来,这3间旧瓦房值不了几个钱,所以在儿子媳妇过世后的很长时间里,朱老太从未提出想要继承遗产。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遇到政府拆迁,3间瓦房陡然间增值了近10倍。也不知朱老太是怎么想的,她突然提出要和仨孙女一起平分14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孙女们并没有同意朱老太的要求,于是,朱老太请了律师,将孙女们一起告上法庭。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朱老太的二孙女请来了许多证人,其中也包括她们共同的亲戚,证明她在结婚时按父母的意思招婿上门,父亲宋某已将瓦房中的2间分给了她,所以即使奶奶要继承遗产,也只能就剩下的1间和她们姐妹3人共同继承。官司打到这份上,朱老太倒也没有过于坚持,她表示愿意自行和解处理按份额继承4000元。但她同时也提出了一个条件,要求3个孙女放弃对她的财产的继承。对于奶奶的这个要求,3个孙女都表示同意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提示:
想和则解。
(1)和解的主体是具有实体处分权的诉讼参加人;(2)和解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合意达成协议的行为;(3)和解的目的是解决纠纷、终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