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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权利】公民的消费权利——保障安全权

    发布日期:2020-04-13 13:48  浏览次数:

    概念: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案例或现象:

    34岁的石某因为结婚办酒席从某商品批发店购买了40箱啤酒回家,并且用卡车将啤酒拉回家中。当石某卸货至第36箱时,其中一啤酒瓶突然爆炸,致使石某右眼球受伤失明,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商品批发店赔偿石某医疗费、生活补助费、致人伤残费用等共6000元。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被损害可按第11条规定“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经营者(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和保管者)因产品瑕疵承担以下民事责任: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律师提示:

    保护消费者权益,首要是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规定了消费者享有6项权利,第1项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首项也是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目前,我国消费安全不容忽视。一些地方消费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投诉热点。消费食品安全隐患令人忧虑:一些餐馆的碗、筷未经消毒继续供顾客使用;有的火锅店把回收的消水油暗呈卖给顾客食用,附有大肠杆菌、沙门杆菌、葡萄球菌、乙肝菌等细菌数百万个。消费者的财产、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在酒店就餐时,停在车位上的车辆车窗被砸破,里面的皮包不翼而飞;在商场消费,现金、手机等财物失窃;在浴室洗浴,因地滑摔跤,造成骨折等。这些消费安全纠纷屡屡发生,责任该由谁承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是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同时,在第18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随着消费维权观念的深天人心,因消费环境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即消费环境(例如经营场地、服务设施)中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问题,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所以我们要以人为本,做好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