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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权利】什么是正当防卫?两个人打架,后动手还击,伤害了对方的,是正当防卫吗?

    发布日期:2020-06-11 16:17  浏览次数: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正当防卫的法定含意。它指出了公民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手段,以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这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所以对于产生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但两人打架互殴,后动手还击的,却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甲先动手打乙,乙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解决。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互殴,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对方都要负刑事责任,不能把后动手的当作是“正当防卫”,而免除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