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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权利】什么是共同犯罪?是否多数人的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都是共同犯罪?什么是犯罪集团?

    发布日期:2020-06-11 16:23  浏览次数: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特征是:(一)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活动;(二)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特征,都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共同犯罪活动,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活动过程中,都是围绕一个犯罪目的进行活动,而不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的分工如何。例如甲、乙、丙三人为了盗窃仓库物资,事先决定,甲在外望风,乙负责撬门并行窃,丙负责接运乙所窃到的财物。在这一盗窃案件中,甲、乙、丙三人是共同犯罪。所谓必须有共同的故意,是指每一共同犯罪人都知道同别人一起实施犯罪活动。例如上述的甲、乙、丙三人都知道自己不是孤立地实施这一盗窃犯罪活动,而是相互配合以实现他们共同犯罪的目的。如果甲、乙、丙三人实施盗窃犯罪后,已离开现场,丁正巧路过仓库,见门已打开,便潜入行窃。虽然丁也在同一地点行窃,但他与甲、乙、丙三人既未共同进行犯罪活动,也无共同的故意,因此应另案处理,不能认定丁同甲、乙、丙一起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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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例如医生给病人开药方,由于疏忽,药量过大;药剂师也因疏忽没有发现,致使病人服药后死亡。病人的死亡,虽然是由医生和药剂师的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但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不能作为共同犯罪论处。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事先没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例如甲盗窃商店财物时,见朋友乙路过,即叫乙帮助搬运窃得的财物,事后两人分赃;二是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例如上述甲、乙、丙三人盗窃仓库一例,就是事先共同商定,面且按计划行事的。三是犯罪集团。这是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以实施某种犯罪目的面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有一定的组织和行动计划。如反革命集团、流氓集团、走私集团、贩毒集团等等。这种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比前两种形式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必须坚决地严厉地依法予以打击。此外,还有一种犯罪结伙,与犯罪集团相比较,组织较松散,成员不很固定,目标、计划、分工都不很明确,多数是青少年成帮结伙的活动。对他们的处理应与犯罪集团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