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诉讼 > 法律常识 > 正文

    【深圳讨债】什么是公判大会?它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7-02 14:50  浏览次数: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这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不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依法不公开审理,对案件的判决,都应当公开宣告。公判大会就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这一条规定,按照客个时期斗争的需要,选择一些有典型性或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有较多的傍听群众参加的宣布判决的大会上,把已经审理完毕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在宣判后,或者由审判人员作法制宣传;或者由有关的行政领导人结合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讲话。有时,也可以在宣判大会上选择一些从宽、从严的典型案件,一起宣判,以体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的刑事政策。

    公判大会,是我国司法机关在长期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一种公开宣判案件的好形式。通过公判大会的召开,可以进一步发动群众同犯罪作斗争,同时又可以达到震慑敌人、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预防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