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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被侵权者应向哪些部门投诉与索赔?

    发布日期:2020-08-23 18:42  浏览次数: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侵害时,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法被律保护。受侵害者应当自己或委托律师等其他人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侵权者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权者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者或无行为能力者,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隐私权侵权行为的投诉及索赔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投诉书或起诉状。投诉书或起诉状上应当列明:
    1.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一般情况;
    2.被投诉者、被起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f、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一般情况;
    3.投诉、起诉的基本事实、起因、发展经过、争议的焦点等;
    4.要求保护的权益、投诉或起诉的主张等;
    5.相应的证据材料。
    侵害隐私权的归责只有一种,即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要件是四个,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联系、主观过错。这四个要件的举证责任都要由隐私权受侵害方来承担。也就是说,受害方要想获得赔偿,不但要证明有损害事实、有违法行为、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还要证明加害方有主观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