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伤亡是指在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导致的人员伤亡。
根据《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伤亡事故者,由本人或所属单位负责。由此给铁路造成损失者,应追究肇事者责任,并严肃处理:
1.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2.在站内和区间内(两个车站之间)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和捡拾煤渣杂物;
3.钻车、扒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4.在铁路路基两侧放牧性畜和打晒农作物;
5.一切车辆、拖拉机和行人抢越铁路道口;
盲、聋人,学龄前儿童、行动不便的老、残和精神病患者,在无人护送的情况下,横越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发生事故时,由其家属或保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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