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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合同期限已届满在索黯前应把握哪些要点?

    发布日期:2020-08-24 23:00  浏览次数:

    这一条件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的客观依据。因为,存在着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保险合同期限届满的事实,保险人才能接受索赔要求,予以理赔。所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决定索赔之前,应当审查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发生的危险事故是否用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
    如果发生了某种危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将出险情况与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认真比照,审查所发生的危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保险事故。原因在于,保险人仅对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从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确定了是保险事故之后,应当尽快向保险人索赔。面若确定了该危险事故不属于保险事故时,则不要提出索黯要求,面应依法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2.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造成了保险标的的损失。
    由于保险人仅对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并非是任何损失。所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索赔之前,也必须对于损失范围予以审查。
    如果保险事故直接造成了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对此损失后果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当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害不是本保险合同承保的保险标的,而是其他财产或非被保险人的人身时,保险人则在本保险合同中不承担保险责任。例如,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保险事故造成保险人所承保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家禽,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的损失,保险人应予赔偿。但是,保险事故造成此类保险合同不予承保的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就不索赔。对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认真审查后,再决定是否提出索赔。
    3.审查相应的保险合同是否期限届满。如果保险合同约定以保险期限届满作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先行审查相应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是否届满。时于保险期限已经届满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始得决定提出索赔。
    4.审查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保险合同期限届满之时, 
    如果保险合同在此时已经保险人依法予以解除,或因出现法定事由而失效的,例如,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而由保险人解除合同,或投保人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自动失效。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则不能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