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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的父母有赔偿义务吗?

    发布日期:2020-08-27 21:45  浏览次数:

    子女犯罪而引起赔偿,其父母到底有没有赔偿义务,这是生活中常有的事。
    案例:被告人余某将董某的一台摩托车盗走,销赃后,将钱款挥霍。案发后,董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余某赔偿,但余某赔偿不起,想要求其父母代为赔偿。其父母有赔偿义务吗?
    本案中,被告人由于犯罪行为造成了他人的经济损失,其父母有没有赔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答案,不能一概而论。
    1.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被告人犯罪时,如果没满18周岁,其父母有赔偿义务。父母对未满18周岁的子女因犯罪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2.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8周岁,其父母则没有代替被告人赔偿的义务。亦即其父母可以不予赔偿。但是应当指出:犯罪人如果与父母在同一个家庭中生活,经济没有分开,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有被告人的一部分,那么,应当用属于被告人这一部分财产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种赔偿,不是其父母代为赔偿。
    3.犯罪人由于犯罪行为得到的赃款、赃物,如果其父母享用和挥霍了,在这种情况下,其父母有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