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国家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强制方法。我国刑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制裁方法。
刑罚的目的,从广义上说,是指国家通过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社会效果;从狭义上说,是指国家审判机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追求的效果,即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就是预防特定的犯罪分子重新犯罪。一般预防是对那些企图进行犯罪活动的分子的预防。一般预防主要是通过特殊预防来显示自己的作用。具体说,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借助威慑功能,警告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