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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犯和自首如何理解?

    发布日期:2020-10-17 10:17  浏览次数:

    什么是累犯?
    累犯是指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一定时间内又重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累犯有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之分。
    一般累犯是指前罪和后罪都是普通刑事犯罪,或者其中一罪是普通刑事犯罪。其构成条件是:①前罪与新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与新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都不构成累犯。②前罪或新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或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③新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此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所谓特别累犯,一般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什么是自首?
    自首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①自动投案。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讯问、未被施以强制措施以前,自动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投案。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里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按照实际情况全部交代自己的罪行。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