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担保法规定,实现抵押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协议实现,即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或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2)诉讼实现。若达不成协议,则以诉讼实现,即抵押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协议实现抵押权,还是诉讼实现抵押权,具体办法均表现为:①折价,即按照抵押物自身的价值,参照一定的市场价格,把抵押物的所有权由抵押人转移给抵押权人。②拍卖,即竞争买卖。竞争买卖成交的价格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拍卖物的价值,比较公平,但手续繁琐。③变卖,即买卖,参照市场价格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变卖方法简单,省时省力,适用于价值不大的抵押物。另外,抵押物的变卖、拍卖所得价款若不足实现债权时,其不足部分应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若为第三人,则不再承担不足部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