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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诉讼时效中断?

    发布日期:2020-10-19 10:14  浏览次数:

    所谓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属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问题,它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第二,引起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①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主要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与履行债务问题的有关交涉。应当注意的是,权利人的要求或交涉应有证据证明,或是书面证明,或是人证等,例如谈判记录;③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义务人届期未能履行义务,主动找债权人表示歉意,或主动提出或应债权人的要求而提出其履行债务的期限延长到×年×月×日。这种意思表示也应当有证据。第三,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事由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例如,债务人应于1990年1月1日以前还钱,在此日期以前债务人未还钱,诉讼时效期间从1990年1月1日起计算,普通时效期间为两年,至1992年1月1日截止。1991年月1日,债务人主动找债权人表示歉意,并答应尽快凑钱还钱,诉讼时效期间从1991年1月1日起中断。从1991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即到1993年1月1日截止。1992年1月1日,债权人找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马上还钱,或者先还一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从1992年1起中断,从1992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间,即到1994年1月1日截止。另外,在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例如还款协议,协议中就履行债务的期限重新约定,则诉讼时效期间从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
    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只能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而不能适用二10年即最长诉讼时效。二10年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二10年中,不论是否发生了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只要超过二10年,权利人即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