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劳动者加入到用人单位之中,有义务完成所负担的工作或任务,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工资,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算成立,面不必等到劳动者提供劳务以后或者用人单位支付报酬以后合同才算成立,所以劳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
(2)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劳动者作为当事人一方有提供劳务的义务,另一方用人单位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都承担义务,所以是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当然,双方都享有相应的权利。
(3)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是以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条件,所以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而不是无偿合同。
(4)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而不是非要式合同。
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经济合同、企业内部的责任制合同以及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独立类型的合同。正确认识劳动合同的性质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在实践中有重要的意义。
简言之,劳动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劳动关系双方权利的保障,是协调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是将劳动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标准具体化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手段。没有劳动合同,劳动法就无法实施,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劳动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分别从三个层次,由原则到具体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规范,构成了调整劳动关系的完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