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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劳动合同当事人?

    发布日期:2020-10-19 12:08  浏览次数: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就是指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的关键,也是决定劳动合同能否建立、是否有效及变更、解除等等行为的关键所在。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组织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无权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了也无效。如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公司、企业,无权进行经营活动,也就无权招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最重要的就是达到了法定的就业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为未成年人,国家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了未成年人的,国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而必须解除。另外一个条件是劳动者应当具有劳动能力。这虽不是法定的资格条件,但却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就是为了使用其劳动能力,若没有劳动能力当然就无法从事生产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就成了无意义的事情,对此类人员应由社会保障机构来解决。
    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树立守法的意识、合同的意识,严格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中的问题,应本照协商的原则处理。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以单位的名义出现的,代表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并不等于用人单位,即不等于是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而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也是代表用人单位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