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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发布日期:2020-10-19 12:35  浏览次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而订立的。
    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这一规定在立法精神上与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主体地位平等的法律关系,双方中虽然一方是个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但双方在法律地位上并无高低之分,平等是这种法律关系的特性。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尤其是1986年10月1日以后在国营企业中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作用逐步得到加强。党的十四大确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领域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为适应这种需要,法律上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是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万式,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才能解除,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服从自己的意志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