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签订集体合同之前,还需要做好若干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做得是否周到关系到集体协商能否顺利进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及现实情况,这些准备工作包括:第一,企业和职工双方应首先统一自己方内部的意见,同时,还要了解对方的要求。在此过程中,双方都应深入调查,认真收集对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起草集体合同文本。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工会提出,也可以由企业行政提出,还可以由双方共同提出。起草中应参阅的材料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同行业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的劳动标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集体合同范本等。
第三,双方进行接触和沟通,就协商代表的人数,协商的时间、地点等程序方面的问题进行商讨,达成一致。
在一些市场经济国家中,正式谈判之前的准备阶段被看得很重。近年来,许多例子都显示,劳资双方为准备谈判所花费的时间不断增多。主要原因在于谈判所涉及的内容增多。准备时间从6个月到12个月甚至更长的情况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而且,国外许多劳资谈判代表往往在一个集体协议签订之后,立即开始下一个第四,双方各自确定协商代表人选。集体协议的谈判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