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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集体合同时第三方是否可以介入?

    发布日期:2020-10-19 13:57  浏览次数: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协商是双方的一种商谈行为。那么,在签订集体合同时,是否可以出现第三方呢?各国法律对此都没有作出规定,因为这属于集体协商双方商定的事情。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第三方在签订集体合同现场的情况是,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而且双方协商不成时,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这就需要除当事人双方以外的方面涉足集体协商的过程。但劳动行政部门的这种涉足限于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而不是介人具体的集体协商过程。关于劳动行政部门能否介人集体协商之中,劳动部在1994年12月所发文件《关于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劳动行政部门要尊重试点企业双方的意见,公平地对待双方,不介入正常的协商过程。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受聘于任何一方,成为其协商代表或顾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强迫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条件或要求。”不过,我国的全国总工会要求,各上级工会根据企业工会的要求,可以派工作人员作为顾问参与集体协商,帮助企业工会签订集体合同。
    在其他一些国家中,虽然谈判主要是双方的事情,但在谈判的准备阶段中,双方都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这些专业人员包括:经济学家、工程师、会计师和其他有关专家。双方请这些专家帮助确定自己方的谈判立场。在正式的谈判过程中,主要是双方当事人出面协商谈判。如果说有第三方出现的话,那就是当双方发生争议时,政府委派调解人或通过劳动法庭介人谈判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