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女职工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女职工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就受劳动法的保护。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受劳动法的保护。实行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但是,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打工的人员受劳动法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