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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多长的医疗期?

    发布日期:2020-10-19 14:37  浏览次数: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而进行治疗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