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很快,外派劳务数量增多,但随之有关侵害劳务人员劳动权益的事件也常有发生,这方面的劳动争议有增加的趋势。
外派劳务企业招用劳动者(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外派劳务企业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它们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外派劳务企业与境外雇主应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对劳务人员的工作地点和工种、各项劳动条件(工资、工时、休假、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处理、违反合同的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当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外派劳务企业应根据劳务合作合同的规定与境外雇主进行交涉。经协商不能解决时,按劳务合作合同中约定适用的法律处理;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约定的,按工程所在地和劳务实施地的法律或国际惯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