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诉讼 > 法律常识 > 正文

    企业调解程序中当事人可否申请回避?

    发布日期:2020-10-19 15:02  浏览次数:

    在劳动争议处理的每个程序中,都须贯彻确保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的一般原则,企业调解中也不例外。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