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参加人是指参加劳动争议仲裁过程并依法享有仲裁程序上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单位。包括当事人、第三人和仲裁代理人等。
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仲裁、请求保护自己的权益的申诉人和被诉人,也就是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非法人组织可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仲裁程序开始后参加进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人或单位。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以由自己主动申请参加,也可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代理人是指代理当事人或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的人。分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代表权根据被代理的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委托而产生,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仲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的仲裁行为,与当事人本人的仲裁行为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