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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调解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10-19 15:14  浏览次数:

    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与企业调解协议不同的是,仲裁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不过,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是从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开始的。因此,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协议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反悔时,或者送达当事人时被拒绝接收时,仲裁调解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时,仲裁庭应尽快作出裁决,以及时解决纠纷。
    调解协议送达当事人后,协议即生效,若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