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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出去的孩子车祸获赔,亲生父母不能得到赔偿金

    发布日期:2019-12-25 13:42  浏览次数:

    [关键词」
    养父母与养子女/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基本案情]
    小玉自出生后,因舅父母家一直没有小孩,故其父母将她送给其舅父母作养女抚养,其舅父母也办理了有关收养手续。2003年的一天中午,14岁的小玉在放学的路上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调解,肇事司机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7.5万余元。
    在领取这笔赔偿金时,小玉的生父母与养父母发生争执,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小玉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那么,这笔赔偿金究竟该由谁来领取呢?
    [律师说法]
    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1998年11月4日修改的《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先于养父母死亡,养父母也与生父母一样,有继承养子女遗产的权利。据此,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样的。
    本案中小玉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肇事方给付的7.5万多元赔偿金应视为小玉合法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因此,本案小玉的赔偿金应由她的养父母来继承。
    [相关链接]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下列权利义务
    一是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养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养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养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养子女的全面培养;
    二是养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当未成年养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三是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子女被养父母抚养成人后,养父母需要养子女的赡养扶助。赡养是指养子女在经济上为养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扶助是指养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尊敬、照顾养父母。养子女对养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目的是使养父母在晚年能够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供养和安慰。
    四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父母死亡后,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如养子女先于养父母死亡,养父母也与生父母一样,有继承养子女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