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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留下的遗产被盗,不必重新分割

    发布日期:2019-12-25 15:36  浏览次数:

    [关键词]
    遗产被偷/意外/重新分配财产
    [基本详情]
    72岁的曾某,老伴已于多年前因病离她而去。2006年初,患有肾病多年的曾某发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一天,曾某把三个子女叫到跟前,想就遗产的事对子女们做个交代
    曾某从柜子里拿出两本存折,里面分别存有4.5万元。曾某将这两本存折给了二儿子和三女儿,给大女儿的则是一对玉镯。
    当天晚上和儿女们一起吃完饭,曾某感觉腹部疼痛难忍。三个儿女立即将她送往医院。当晚,三个儿女在医院轮流照顾生命垂危的母亲。第二天一早,曾某安详地走了
    悲痛万分的三兄妹回到母亲的住处时,竟发现母亲家被盗了。但奇怪的是,小偷盗走的只有曾某留给大女儿的那对玉镯,二弟和三妹的存折都没被盗走。
    大姐觉得自己很倒霉。几天后,大姐又和弟妹们坐到了一起,她提出,要求对母亲留下的遗产重新进行分割,但却遭到了弟妹们的反对。
    大姐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只有她那部分的遗产被偷。玉镯没了,她一点遗产都没得到,而弟妹们的那部分却还在,这样有失公平。因此,应该重新分配财产。
    二弟和三妹都认为,母亲在逝世前就已经将遗产的分割情况说得很明白了。家中被盗只是个意外。遗嘱是母亲立的,其他人都没有权利更改母亲本人的遗嘱内容。现在母亲已经去世了,遗嘱就不能更改。那么大姐究竟有没有主张再分割遗产的权利呢?
    [法官说法]
    本案中,曾某在去世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配,那么,三兄妹各自分得的财产就归他们自己所有。大姐自己的财产被偷了,不能要求别人担负补偿责任。这就好比揣在自己口袋里的钱被小偷偷了,别人没有责任一样。因此,大姐提出的重新分割财产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