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产问题,有位年纪大的老人无法出庭应诉,应该怎么办?
师法
依照《民事诉讼法》,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或虽有行为能力、但因年老有病,或者不在本地以及其他种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去法院起诉或者出庭应诉。遇到这些情况,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这在法律上叫诉讼代理。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本人的诉讼行为具有同等效力
诉讼代理人,包括三种形式: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他们的认识能力不成熟或缺乏理智,因而属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当他们因为民事纠纷而需要进行诉讼时,应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即他们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出庭代理诉讼。精神病人可以由他的配偶或子女出庭代理诉讼
指定代理,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法院指定代理人;二、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委托代理,又称约定代理,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委托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当事人的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以便于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避免因代理人活动超出授权权限而产生新的诉讼
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的证明,没有使、领馆证明的,由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法院,并由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