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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私人能告“公家”吗?

    发布日期:2020-09-06 17:14  浏览次数:

    我最近因为院墙被机械厂拆除,赔偿太少,我能到法院告他们公家吗?
    袁明兰
    能。所谓“公家”,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社会组织的习惯说法。这些社会组织在法律上被称为法人。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以其名义享有财产、承担义务,并能通过它的代表人在法院起诉、应诉的社会组织。
    在日常生活中,除公民个人之间可能发生各种矛盾纠纷以外,公民与某些单位之间也会发生财产权益等方面的各种纠纷。如双方因损害赔偿、盖房用地、建筑工地等方面闹纠纷。这些纠纷,有的是某些公民侵犯了某个单位的合法权益;有的是某个单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等。当这些纠纷经有关单位部门调解不成时,就需要呈诉法院依法审判。这就是群众平时讲的“私告公”或“公告私”。不论是“公家”告“私人”,还是“私人”告“公家”,法律上都是允许的。对双方的诉讼权利,任何人无权加以阻挠或限制,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都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