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哥告了我,后来他又要求撤回起诉,我有权要求继续审理吗?
这要区别不同情况,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如果原告撤回起诉而被告也没有需要法院给予审判保护的诉讼请求时,案件就以原告撒回起诉而告结束,不再审理但是,另一种情况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原告提出新的独立的诉讼请求。这种被告人在已经发生的民事诉讼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原告提起独立的反请求,在法律上叫做“反诉”。当然,反诉提出的请求,应当与原诉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事实根据,与原诉毫无关系的诉讼请求不是反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或者并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使原告的权利失去作用,要求法院最终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法院就应接受并审查被告的反诉,如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与原告之诉合并审理。但是,反诉与原告之诉是两个独立的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撤回起诉的,不影响对反诉的审理,被告也有权要求继续审理。
被告人在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反诉呢?一般讲,被告人应在诉讼开始的答辩中提出反诉,也可以在案件审理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