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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法院有拘留权吗

    发布日期:2020-09-06 17:13  浏览次数:

    最近有位朋友,因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拘留。请问法院有权拘留人吗?
    魏为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可以依法实行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二)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
    (五)对司法工作人员、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参加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打击报复
    (六)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
    这就是说,不论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还是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等,均不得妨害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否则,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实行拘留须经法院院长批准,由法院将拘留的人送交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