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失踪两年多了,后来政法部门宣告死亡,这是怎么回事,有什么意义?
明明
《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告失踪人死亡,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理由,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认定。
公民失踪可能有各种原因,当一个公民长期失踪以后,为了避免失踪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消除因失踪人长期失踪而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稳定状态,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
利害关系人要求宣告失踪人死亡,应当向失踪人最后居所地的基层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关于该公民失踪的书面证明。
法院受理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公告期间届满,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终结审理的裁定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失踪的公民一经宣告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其配偶可以再婚;继承问题也随之发生。
由于宣告死亡并不是人的自然死亡,而是依法宣告死亡,所以在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有可能并未死亡而重新出现。如果已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作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恢复被宣告死亡人的权利能力。其财产如由其他公民无偿取得的,应当返还原物或留存的部分;由国家或集体无偿接收的,如原物在,应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