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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法人能否为民事案件作证人证言

    发布日期:2020-09-06 17:11  浏览次数:

    我们是一个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法人单位。最近我们遇到这样一个民事案件,由于案件当事人双方就一个重要环节争执不清,法院审判员就通知我们出庭作证。我们一个法人单位,有没有必要为法庭作证?如果作证还要负什么责任?
    段淮营
    法人能否或者该不该作证,这个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也就是说,作为法人有义务也有权利依法为法庭提供证据。可是,作为人民法院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当然,这还要求法院在调取证据时要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收集和调取
    法人在提供法律证明文书的过程和以后,都应当对证明文书上所述的事实负责。因此,法人作证亦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