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黄某原住一小套公房,为调换一处大些的房子,他已于去年将该房上交房管局。这期间,黄某的一名亲戚因确实没房居住,便将黄某已上交的房子私自打开搬入。黄某碍于情面,也没去干涉。不久前,房管局在调房时发现此事,便指控黄某的亲戚私撬公房,指控黄某犯有隐瞒罪。请问黄某和他的亲戚是否构成犯罪?司马剑
首先要明确的是,黄某和他的亲戚均不构成犯罪。
因为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是指非法侵入
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而不住人的空房不经允许擅自撬门进入,只是一般违反法律规范的过错行为,没有触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规定。就信中所描述的具体情节而言,行为人不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从另一个角度讲,黄某的亲戚虽然确无住房,但也不能擅自撬开公房居住。他应当依法退出所占该公房,向其所在单位提出住房申请,予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