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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离婚后子女需要增加生活费和教育费由谁起诉

    发布日期:2020-09-06 16:57  浏览次数:

    我父母离婚,现随母亲生活,现在物价上涨,随之生活费和教育费增多,我应怎样解决。
    田英儿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说明,子女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合理要求
    对于子女提出增加生活费和教育费数额的要求,如果父或母同意、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应按协议执行。如协议不成,或父或母拒付时,子女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子女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父、母的经济能力等情况,予以解决。
    因为需要抚养的子女,一般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因为未成年子女特别是尚年幼的子女,他们的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尚未完全成熟,一般不可能完全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由他们到法院进行诉讼就受到阻碍甚至完全不可能。因此,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可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因此,父母离婚后,当子女需要增加生活费和教育费数额的时候,可由抚养该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即或父或母到法院进行诉讼。当然,这不影响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较大的未成年子女亲自到法院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