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
陈晓英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一规定,是离婚时合理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
应当指出,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不是同一概念。家庭财产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夫妻婚前各自的财产;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3.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离婚时可供夫妻分割的财产只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或一方劳动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此时间所得遗产及接受别人赠予财产等。
离婚时,对于夫妻婚前各自的财产,原则上应归本人所有。但可根据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婚前财产的使用、耗损等情况,以及离婚后实际生活需要,酌情予以合理调整。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但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法院可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离婚后抚育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