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孙女,能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吗?
陈宛儿
《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就是说,父母的遗产,儿子、父母、女儿都有继承权;反1之,子女的遗产,父母也有权继承。他们都是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没有直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是,根据审判实践,在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时候,如有的子女已经去世了,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他们已死的父或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一般的法定继承有着显著的区别。代位继承是由法定继承派生出来的。代位继承有以下特点:
1.只有在父或母亲已经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才可以由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如果父或母未亡,那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了
2.代位继承,只能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3.在法定继承人里没有直接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属于哪个继承顺序。但由于他们是代替父或母继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权都是按法定第一继承顺序处理的。
4.在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时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论有几个人,他们只能继承其已亡的父或母所应继承的那份遗产,而不能以每个人的名义与其叔叔、姑姑、舅舅、姨等人去平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