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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校方违约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9-06 16:41  浏览次数:

    我是一名民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为社会多作贡献。我与某个体学校订立了一份聘任合同,是协议性质的。我们协商由校方支付一般水平的任课费,是计时的。我必须依约保证在四年内履行职责。如果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可是,今年订的这份合同,校方竟然单方取消,请问我该怎么交涉?
    殷学胜
    你与某个体学校签定的任课协议或合同,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我国的法律和国家的政策,那么,这个合同应当讲是有效的。个别条款如果有问题,那么这个别条款不能使整个合同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作为合同主要条款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当发生合同规定的条件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地,约定的违约金可以高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至于你们双方商定的一万元违约金,如果个体学校违反合同规定,你可以依约找其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解决有关违约金的问题。当然,信中所讲的个体学校,也应当依法成立,才能使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