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姐姐被人打了,说是受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应当到哪里去申请解决呢?
王楠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由市县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定,受侵害的公民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公安机关申请解决。公安机关接到公民的申请以后,应当进行审查。如认为控告属实,被控告人的行为确实违反《条例》的,应当接受公民的申请,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
首先,应当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其次,《条例》规定,公安人员在处理违反管理案件时,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作出记录,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签名;如果有证人,证人也应当签名。
第三,查清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后,处罚行为人时,必须作出书面裁决,严格履行处罚手续。总之,在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时,应当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使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确实保护,使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