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乡的机电厂,属于集体企业。去年,第一季度我们盈利3万元,所得税已预交。第二季度发生亏损1万元,请问,所得税如何处理才好?
贺本莉
依据我国税法规定,你厂作为集体企业。如果按第一季度盈利3万元计算,全年盈利12万元。查集体企业《八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表》,可以算出你们厂在第一季度末已预交13192.50元所得税。
如果去年第一季度盈利的3万元和第二季度亏损1万元,可算出全年仅盈利4万元(〔3-1)×2)。再查集体企业《八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表》,并计算出你们在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共计纳税为6985元
这样,去年上半年把已预交的13192.50元税款和应交的6985元税款相抵,得知你厂已多交了620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