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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我得到巨奖要不要纳税呢

    发布日期:2020-09-06 16:13  浏览次数:

    最近徐州市各大商场隆重推出巨奖销售。按照国家规定,个人收入超过一定的范围,要依法交纳税金。为此询问一下如得重奖,是否还要向国家纳税?
    包平安冯苏威
    来信反映各大商场隆重推出的巨奖销售活动,目前可以说是在我国不少地区搞的商业民事活动,是流通领域中的种销售方式,许许多多的干部群众参加了此中的商事购买,也想亲身碰碰此中运气。势必使一些人获得重奖和其他普通奖金。这些奖金要不要向国家纳税呢?
    我国1986年发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都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该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个人收入,是指取得现金收入和实物,有价证券的收入。实物的折价收入,应按取得实物时的凭证价格或当地国营商店零售价格折算。有价证券的收入,应按取得有价证券的当地金融市场的牌价折算。
    计税方法一般按超倍累进税率办。如江苏省徐州市属我国六类工资地区,查《个人收入调节税第一档次税率表》,月综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500元部分,以20%税率纳税,等等。缴纳了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