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财税千部,91年从财经学校毕业,现在财政所从事会计专业。现我们县的一家中意合资的皮尔有限公司开业,将招聘一批人才。我到该厂报名,资方同意招收。但却不知我市对事业单位到合资企业的待遇和编制状况是否保留,可否有南京市那样的规定:“到合资企业从事工作,可保留千部编制。”(《扬子晚报》9月16日一版)以及我市对事业单位人员停薪留职和辞去公职的规定。
朱财
来信是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以辞职、停薪留职等方式走出原单位,到中意合资的皮尔有限公司去服务的问题。这是涉及地方政府的一些政策问题
为进一步鼓励人才合理流动,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徐州市关于进一步放宽放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政策的决定第6条第(1)项第二款规定,辞职人员在徐州市工作的由市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保留三年的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辞职人员要求复职的,由本人联系单位或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帮助推荐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因此,如果你愿意到三资企业去服务,并且这家中意合资的皮尔有限公司开业后同意招收你去工作,那么,你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办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