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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人员发现与审理的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应当怎样做?

    发布日期:2019-11-11 17:00  浏览次数:

    这个问题也是涉及相关回避知识的问题。回避的原理和回避情形均与依申请回避内容相同。在此不做赘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存在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

        这是法律关于法院自动贯彻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规定,也是回避规定适用的另一种情形。依职权自行回避也同样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以及勘验人。无论是当事人依申请提起的回避还是审判人员依职权的自行回避,其具体决定程序都是一样的: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文章来源:法律出版社《债务追偿裁判执行不可不知210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