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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债常识]如何不当得利之债必备的四个条件?

    发布日期:2019-12-24 17:28  浏览次数:

    构成不当得利之债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成其为不当得利之债。

    (一)一方取得利益,这是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前提条件。

    如果一方使另一方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害,而自已并未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比如,前文讲危险业务发生侵权损害时所举例子,飞机坠落烧段农舍,飞机事故虽然使农舍主人财产受到损害,但飞行员并未从事故中获得任何利益,这就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二)一方受到损失。这也是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前提条件。

    如果一方获得财产利益,另一方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也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比如,农民把某单位不要的垃圾挑去做肥料,农民取得利益,但某单位却并没有任何损失,这就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三)一方受益与另一方受损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比如,病人李某到乡镇医院取药时,明知取药窗口台上的青霉素是另一病人黄某治疗需用的青霉素,还是把它据为已有了。李某得利,黄某受损,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李某应返还黄某受损财产,这属于不当得利之债。黄某晚上病情加重,乡镇医院因医疗条件有限,夜间不能做皮试注射青霉素黄某高烧转为肺炎,花去许多医疗费才治愈。黄某为此受到财产损失与李某拿走青霉素之间虽有间接关系,但是,黄某付医疗费的财产损失,并不是李某非法获取的利益,这就是说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逻辑联系,就不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四)无论是一方获利益,还是另一方道受报害,都没有合法根据。

    这是判别不当得利与正当得利的准绳,合法根据指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果一方取得利益是法律认可或合同约定的,即使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报失,所得利益也是合法的、正当的。比如,赠与合同产生之债,赠与者财产受报失,受赠与者得到其利益,就不属于不当得利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