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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规讨债】什么是刑事自诉事件?

    发布日期:2020-08-30 13:14  浏览次数:

    在刑事诉讼领域,我国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方式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公民个人作为受害人享有一定权利,履行一定义务。但是,也有部分案件需要刑事自诉。所谓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有严格的范围限制,搞错了会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造成不利的影响。
    例如,兰兰发现自己放在家里的一只新买的钻戒不见了,而邻居小枚手上带的钻戒与自己丢掉的非常相似。想到以前小枚曾因盗窃被劳教过,而且小枚到自己家里玩了一回,过了天就发现钻戒不见了。两相对照,兰兰认定是小枚偷了自己的钻戒。于是她向法院起诉小枚盗窃。法院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不能受理。兰兰觉得很委屈,为什么法院不惩罚小偷呢?
    这件事情法院方面并没有错误,问题是兰兰搞错了程序。盗窃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应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兰兰直接向法院起诉则是提起刑事自诉。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被害人直接向法院告发的,法院才受理,被害人没有直接向人民法院告发的,法院则不受理的案件。包括:侮辱案件、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微伤害案件、重婚案件遗弃案件等。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是所谓的“公诉转自诉”案件。
    兰兰怀疑小枚盗窃其钻戒,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且兰兰又掌握了确实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兰兰发现最近同事们都对自己态度异样,询问后才知道,最近同事们经常收到一则奇怪的手机短信,内容是说兰兰破坏别人的家庭。所有的短信都来自同一个号码,兰兰认为该短信的内容纯属污蔑,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决心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件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兰兰认为机主对自己进行了诽谤,是不告不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因此兰兰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应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