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鹏向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李雨的牛车往地里运肥时经过他承包的责任田,损坏了他地里的庄稼,造成了很大损失,要求被告赔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被告觉得冤枉,准备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有生以来第一次打官司,现在又要上诉,不知道这更高级的法院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法院如何审理上诉案件,与一审案件的处理有什么不同吗?这虽然是法院的工作,但当事人知晓后,有利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使案件的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二审法院收到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案件后,会做好以下工作:
(1)组成合议庭。二审案件只能由合议庭来审理,并且合议庭组成人员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2)查阅案卷。二审法院通过查阅案卷,一来可以明确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否适格,上诉人的上诉是否在上诉期内;二来使二审合议庭法官明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主张以及案卷的其他材料。
(3)进行必要的调查。查阅案卷后,如果必要,要做一些调查。
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范围是审查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对上诉人未提出异议的部分,一般不予审理。但是,如果二审法院发现原审裁判中确有错误,也应予以纠正,以保证对案件作出正确裁判。
二审的判决和裁定大致有以下几种:
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法院一般要传唤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程序与一审开庭过程相似,最后作出终审裁判。如果二审法院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直接判决。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原来第一审的裁判便失去了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法院就要判决或裁定。
(1)判决驳回上诉。如果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则会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2)依法改判。如果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有误,认定事实有错误或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二审法院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3)裁定发回重审。如果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并有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或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则会将整个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当事人对原审法院再次审理的结果不服的,还可以上诉。
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终局性,在当事人收到二审裁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再起诉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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